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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难题,深入推动“实名制”新政全面落实

时间:2018-08-22

今年5月14日,住建部正式公布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强调未在实名制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实时数据共享。

可以说,最新版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号令非常明确,全面落实已是进入快马加鞭阶段。那么,距目标实现规定日已不足一年半时间,实名制目前推广进展得如何,又面临哪些困难与挑战?以及如何化解?

实名制平台上线成效明显

目前,江苏、广东、福建、上海、江苏、陕西、内蒙古等多地已推广实施实名制。而从国家层面,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受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的委托,牵头开发的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已于去年5月在武汉上线发布,据了解,今年已接入住建部的相关信息平台。该平台由承包企业管理系统、作业企业管理系统、项目现场管理系统、中国建筑劳务管理网等部分组成。行业中的农民工所参与过的技能培训、从业历程、工资支付情况等,无论如何流动,都可以实现“一卡通”。

据悉,自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试点推行以来,截至最近,入库建筑务工人员已达200多万。

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由于当前一些用工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等整个劳务管理体系的建设尚不够健全,在前期一些实名制推广试点城市和试点项目中曾遇到一些问题。如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在介绍试点工作经验时曾指出,一是实行“一卡通”发放建筑工人工资时,建筑工人每月工资(劳务费)收入远超个税征收上限,施工企业和建筑工人均不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加之工程款和工资分账管理缺乏政策支持,在试点过程中难度比较大。二是劳务用工改革后会涌现大批专业作业企业(班组),由于这些企业管理运行成本较大,加之未纳入工信部门小微企业管理,因此难以享受部分税收减免政策。三是由于特种作业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种人员培训考核周期长,但企业需求量大,在落实实名制管理过程中难以推广和普及建筑工人持证上岗。四是由于受传统施工管理模式的影响,一些总包企业为降低管理成本,在劳务分包时还沿用传统思维,只愿意与有劳务资质的企业签订分包作业合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试点的进程和建筑工人产业化发展的步伐。

此外,也有一些施工和劳务企业反映,新政落地之后,农民工领工资可能更复杂。对于农民工来说,有些工种似乎越自由空间越大,赚钱的机会越多,实名制他们似乎并不喜欢,而与之配套的按月支付和银行渠道似乎也不受他们欢迎。比如有的年龄大的工人反映不太会使用银行卡;有的由于工种原因经常更换城市或工地,如果一个工地就换一张卡,且有的大银行的卡到了农村或偏远地区没有网点,反而给回乡的农民工增添许多麻烦。按月支付工资的情况,对部分施工单位或项目部来说,也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等等。

合力确保实名制落地

对此,不少业内专家表示,首先,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到推动实名制的积极作用。对于推动实名制的意义,住建部副部长易军曾简明扼要地表示,“5000多万民工是建筑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建筑业的改革发展必须要惠及他们。只有先解决农民工的归属问题,降低其流动性,才能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地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工人技能水平,这是提高工人素质的基本条件。”

其次,必须进一步确立用工管理部门的法律地位和各主体的法律责任。新政在这方面已有较好的体现,为我国整个行业建筑业劳务用工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还需一些配套政策或措施为其助力。如,为强化责任,建立施工总包负责制;为防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建立工资预储账户、月清月结和保证金制度;为加强施工全过程劳务用工组织管理,建立劳务队长制度;为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建立教育培训制度;等等。

此外,一些试点地区的地方管理部门曾表示,将进一步细化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文件,从制度设计上化解各种难题。强调从政府层面全面普及推广实名制管理平台,未经实名录入的工人不得进入工地现场,未对接数据的视为未履行实名制管理,将实名制管理工作列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范畴,并作为企业信用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信用评价、评优评先、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挂钩。

比如,仍需要各地各部门加快制订完善实名制管理办法,完善工资支付手段,为“平台”建设提供更高层面的政策制定支持;要衔接“全国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的管理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建筑工人信息数据标准,为“平台”管理和数据互联共享打好基础。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不执行实名制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恶意拖欠劳务费或劳务人员工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加强施工劳务企业负责人及其施工现场劳务负责人等重点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施工劳务企业重点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加强政策引导与扶持,制定扶持优惠政策,争取财政资金和各类培训经费,加强建筑劳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搭建建筑劳务供需平台,提供建筑劳务供求信息,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与长期合作、市场信誉好的施工劳务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等。

对建筑劳务实施全面的实名制管理,不仅是现代项目管理的需要,更是建筑业历史发展过程的必然选择。全面应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在为企业发展做好劳务资源保障的同时,也同时在为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为行业转型升级做着贡献。因此,不管前面存在着什么困难险阻,各方面都要排除万难,进一步从政策、制度、法律、经济手段等各方面形成对实名制的政策支持,并依靠大型建筑企业带动,行业骨干劳务企业、劳务基地等的协作,全面促进规范用工行为,全面促进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xiao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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